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吴晓洪律师亲办案例
成功办理一起重婚案件
来源:吴晓洪律师
发布时间:2014-04-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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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婚案件属于刑事案件中的自诉案件,需要自诉人(即受害人)自行到法院起诉,自行收集证据,自行完成指控犯罪的整个过程。

重婚案难就难在收集证据有着相当的难度,原因是有配偶者与他人再登记结婚这种重婚形式很少。男女虽同居生活或生育子女但并不一定构成重婚,只有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,周围的群众也认为他们是夫妻的,才构成重婚。而要证实被告人有这样的重婚行为很难,因为多数证人不愿作证。目前重婚罪判处缓刑的居多,受害人一般认为量刑偏轻。

2011年7月吴晓洪律师代理辽宁省辽阳市一女性,起诉其丈夫陈某某涉嫌重婚的案件。本律师紧紧围绕陈某某(居住于桂林市灵川县)与第三者以夫妻名义公开同居生活,周围的群众也认为他们是夫妻来收集证据,共收集了11名证人的证言,其中有6人是周围的群众,另5人是被告人的家族成员,并申请证人亲自到法院作证。

2012年4月1日灵川县人民法院送达了刑事判决书,判决陈某某犯重婚罪,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。案件取得了令受害人满意的结果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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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信息
  • 律师姓名:
    吴晓洪
  • 执业律所:
    广西嘉宸律师事务所
  • 职  务:
    主办律师
  • 执业证号:
    14503*********85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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